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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以同类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卷烟、白酒、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进口除外)由省级国税局核定。
啤酒、黄酒、成品油是从量定额;白酒、卷烟是复合计税;其余都是从价定率。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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