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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小舟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1.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
单位和个人
。
【特殊】
(1)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2)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分类
(1)标准: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年应税销售额)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包括免税销售额
。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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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1.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特殊】
(1)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2)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分类
(1)标准: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年应税销售额)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2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