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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FJ258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开发商品房对外出售,具体情况如下(公司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印花税税率0.05%(已记入公司“管理费用”中)、企业所得税税率25%):
1.按转让产权合同取得收入4000万元;
2.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800万元;
3.开发成本1500万元:
4.开发费用2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公司计算应缴纳的有关税金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4000 ×5%=200(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0×7%=14(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00 ×3% =6(万元)
(4)应缴纳印花税=4000×0.05%=2(万元)
(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 800 +1500 +250 +222+(800 +1500)×20%=3232(万元)
②增值额=4000 - 3232= 768(万元)
③增值率= 768÷3232 ×100%≈24%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768×30% - 3232×0=230.4(万元)
(6)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 -3232 -230.4) ×25% =134.4(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述核算资料,分析公司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是否正确?如错,错在何处?
2.核定该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是多少?
[答疑编号6307030204:针对该题提问]
分析处理如下:
1.公司自行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正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错误。
(1)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其开发费用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而企业按照实际数扣除。
(2)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的印花税,已记入其“管理费用”账户中,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再单独扣除。如果转让时印花税未记入其“管理费用”,可做扣除。
(3)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金额中含有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的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允许作为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的扣除数,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中没有该项规定。
2.核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下:
(1)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 800 +1500+(800 +1500) ×10% +220+(800 +1500)×20%
= 3210(万元)
②增值额= 4000 - 3210= 790(万元)
③增值率= 790÷3210×100%≈25%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790×30% - 3210×0=237(万元)
(2)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 4000 - 800 - 1500 - 250 - 220 - 237= 993(万元)
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93×25%=248. 25(万元)
【提示】
在企业所得税中,对开发费用并无特殊限制,可以据实扣除。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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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转让产权合同取得收入4000万元;
2.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800万元;
3.开发成本1500万元:
4.开发费用2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公司计算应缴纳的有关税金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4000 ×5%=200(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0×7%=14(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00 ×3% =6(万元)
(4)应缴纳印花税=4000×0.05%=2(万元)
(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 800 +1500 +250 +222+(800 +1500)×20%=3232(万元)
②增值额=4000 - 3232= 768(万元)
③增值率= 768÷3232 ×100%≈24%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768×30% - 3232×0=230.4(万元)
(6)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 -3232 -230.4) ×25% =134.4(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述核算资料,分析公司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是否正确?如错,错在何处?
2.核定该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是多少?
分析处理如下:
1.公司自行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正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错误。
(1)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其开发费用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而企业按照实际数扣除。
(2)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的印花税,已记入其“管理费用”账户中,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再单独扣除。如果转让时印花税未记入其“管理费用”,可做扣除。
(3)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金额中含有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的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允许作为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的扣除数,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中没有该项规定。
2.核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下:
(1)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 800 +1500+(800 +1500) ×10% +220+(800 +1500)×20%
= 3210(万元)
②增值额= 4000 - 3210= 790(万元)
③增值率= 790÷3210×100%≈25%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790×30% - 3210×0=237(万元)
(2)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 4000 - 800 - 1500 - 250 - 220 - 237= 993(万元)
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93×25%=248. 25(万元)
【提示】在企业所得税中,对开发费用并无特殊限制,可以据实扣除。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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