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存货
一、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量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
2.在产品,是指企业 在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计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业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的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
7.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其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8.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照规定可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存货的相关税费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金。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挑选整理费用等。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纲、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人员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 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主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的构成内容也不同。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自制或需委托外单位加工完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构成。实务中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旨、保险旨、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挑选 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数量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包括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装物、自制低耗品、自制半成品有库存商品等 ,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等的各项实际支出。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得半成品、加工费、装卸旨、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但是,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一,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以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就计入存货成本, 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是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就在发生是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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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存货
一、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量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
2.在产品,是指企业 在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计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业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的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
7.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其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8.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照规定可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存货的相关税费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金。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挑选整理费用等。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纲、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人员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 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主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的构成内容也不同。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自制或需委托外单位加工完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构成。实务中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旨、保险旨、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挑选 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数量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包括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装物、自制低耗品、自制半成品有库存商品等 ,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等的各项实际支出。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得半成品、加工费、装卸旨、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但是,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一,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以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就计入存货成本, 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是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就在发生是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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