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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违约:合同的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按照业务约定书履行责任
普通过失: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完全遵守专业准则要求执行业务
重大过失: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没有保持,完全没有遵守专业准则要求执行业务
欺诈: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相关司法解释:
不实报告: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
利害关系人:因合理信赖或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侵权责任产生事由: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诉讼当事人的列置: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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