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17.6.2 关联方关系的判定及披露
  1.关联方关系的类型
  (1)因控制而引发的关联方关系:
  ①控制方与被控制方的关系
  ②同一母公司下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2)因共同控制而引发的关联方关系:
  直接共同控制方与被直接共同控制方的关系
  (3)因重大影响而引发的关联方关系:
  直接重大影响方与被直接重大影响方的关系
  (4)三种人(即: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与前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企业的关系
  ①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界定
  直接或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②关键管理人员的界定
  有权人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董秘,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监事等。
  ③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企业与受这三种人直接控制的企业的关系
  (6)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①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②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③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④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要点提示】辩认关联方关系是测试的重点。

12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