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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一预计净残值)÷总工作量
  每期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该期实际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特点: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
  原理:前期折旧时,先不考虑净残值,按双倍直线折旧率计提折旧;最后两年改成直线法。
  如果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直线法(年限平均法)下,折旧率=1/预计使用年限,所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前期折旧率(双倍直线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前期每年的折旧额=(原价累计折旧额)×前期折旧率
  早期折旧率不变,折旧基数在变。
  最后两年改成直线法后,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4.年数总和法
  原理:折旧基数=原价净残值;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的数字之和
  折旧基数不变,折旧率在变。
3)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注意: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追溯调整。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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