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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国内货物联运:
  ①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金额,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金额,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国际货运:
  ①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以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②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以运费金额为依据缴纳印花税。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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