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社区首页
cdgs082
以湖南为例,仅供参考:
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入会)
时间:2012-2-22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
2、《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2月30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3号);
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05】030号)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条件:
(一)、依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文件要求:
1、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一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部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⑶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⑷在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⑸在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应递交下列材料:
⑴《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申请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二年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及个人业务总结、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有效证明等;
⑷同时进入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录入执业注册税务师个人信息;
⑸报市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协联络站)初审后,再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入会)。
3、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税务师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执业备案:
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注册税务师在解除原劳动关系
后可加入税务师事务所。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税务师,在会计事务所专职从事涉税咨询服务满两年,且无不良从业记录的,准予执业备案。
⑵申请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需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会计事务所从业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执业备案手续。
三、“非执业转执业”注册税务师应递交以下材料
1、《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备案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连续两年以上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注:相关表格请登录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按规定填写,并用A4纸打印。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
一、备案依据:
⑴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实施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79号);
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
二、备案程序:
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并在湖南省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自领取资格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备案(入会)资料报送到所在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各市州税管中心统一到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税协)办理非执业备案(入会)手续。
三、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应提交以下资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具体办理时间,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为准。
四、“执业转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应递交以下材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申请审核表》、《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会员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办理完非执业备案人员,都要进入中税协网站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子系统(网站:
),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省税协将统一为非执业会员办理新版《个人会员证》;
五、要求:
相关表格请登录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规定填写,并用A4纸打印。
12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
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入会)
时间:2012-2-22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
2、《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2月30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3号);
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05】030号)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条件:
(一)、依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文件要求:
1、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一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部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⑶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⑷在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⑸在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应递交下列材料:
⑴《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申请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二年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及个人业务总结、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有效证明等;
⑷同时进入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录入执业注册税务师个人信息;
⑸报市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协联络站)初审后,再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入会)。
3、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税务师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执业备案:
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注册税务师在解除原劳动关系
后可加入税务师事务所。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税务师,在会计事务所专职从事涉税咨询服务满两年,且无不良从业记录的,准予执业备案。
⑵申请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需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会计事务所从业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执业备案手续。
三、“非执业转执业”注册税务师应递交以下材料
1、《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备案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连续两年以上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注:相关表格请登录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按规定填写,并用A4纸打印。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
一、备案依据:
⑴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实施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79号);
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
二、备案程序:
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并在湖南省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自领取资格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备案(入会)资料报送到所在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各市州税管中心统一到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税协)办理非执业备案(入会)手续。
三、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应提交以下资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具体办理时间,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为准。
四、“执业转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应递交以下材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申请审核表》、《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会员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办理完非执业备案人员,都要进入中税协网站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子系统(网站:),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省税协将统一为非执业会员办理新版《个人会员证》;
五、要求:
相关表格请登录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规定填写,并用A4纸打印。
12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