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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将设备A、B、C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正确。
理由:该三项资产组合在一起产生的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2)①甲公司计算确定的设备A、B、C的减值准备金额不正确。
理由:该生产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应当在设备A、B、C之间进行分配,设备C分摊减值后的金额不得低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正确的金额:
设备A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602.77×900÷2 000=271.25(万元)
设备B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602.77×600÷2 000=180.83(万元)
设备C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602.77×500÷2 000=150.69(万元)
设备C计提150.69万元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349.31万元(500-150.69)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300万元(340-40),所以设备C应确认减值150.69万元。
②甲公司计算确定的设备D的减值准备金额不正确。
理由:设备D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 180万元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 100万元(1 160-60),因此,设备D的可收回金额为二者较高者即1 180万元。
正确的金额:对设备D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1 200-1 180=20(万元)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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