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16
会计政策变更条件(对同一业务) 1.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官方强制) 2.会计政策的变更可以使会计信息变的更相关、更可靠。(主动变更)
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当期发生与以前有本质区别的全新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初次发生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3.的确是同一业务前后所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但这一业务不是重要业务,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不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应收账款原直接转销法改成备抵法的属于政策变更。
方法归类: 追溯调整法“翻新”
未来适用法现在和以后用新政策
方法的选择 1.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处理方法的则照规定去处理即可; 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来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主动变更)在能切实可行地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时,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3.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 会计政策累计影响数 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对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但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未来适用法的: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财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保留原有的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并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再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虽然未来适用法不要求对以前的会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但应在会计政策变更当期比较出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并披露于报表附注。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政策变更无法分清时,应按视为会计估计变更来进行处理。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例如,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既包括不利的事项也包括有利的事项
调整事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发生的事项
对理解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现金股利只能在报表附注披露,不能做账务正式处理调整=追溯调整
(1)涉及损益的: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 (2)涉及利润分配事项的,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对于按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作利润分配的处理也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作整套的利润分配处理,而这所提的事项是指除正式利润分配分录外的调整情况。 (3)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应调整相关项目 (4)所需修改的报告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问题
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问题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通常是会计行为而不是税务行为,一般不影响应交所得税,所谓的影响也仅局限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影响。由此推论: 考虑所得税影响需满足的条件: 基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产生了新的暂时性差异。
1.如果该差错影响到了应税所得口径,则应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如果该差错影响到了暂时性差异,则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3.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则需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处理原则。
1.调整年报期间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条件:该调整事项影响到了应税所得口径;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情况: 调整事项影响到了暂时性差异。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发生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2.利润表的上年数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第一部分
1.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 2.年度利润表的当年数 3.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发生此业务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四类日后事项调整:差错更正加日后调整、日后期间退货加日后调整、资产减值加日后调整、或有事项加日后调整
董事会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属于调整事项
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生产车间固定资产的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
甲公司发现去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万元,金额较大。至去年年底,该生产设
备生产的已完工尚未对外销售。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最终只是一笔
典型的差错更正,属于调整事项。
建造合同,不管时间跨度是否超过1年,都应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处理。短于1年时,企业各个季度应该分别确认的收入,也需要运用完工百分比法处理。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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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16
会计政策变更条件(对同一业务)
1.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官方强制)
2.会计政策的变更可以使会计信息变的更相关、更可靠。(主动变更)
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当期发生与以前有本质区别的全新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初次发生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3.的确是同一业务前后所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但这一业务不是重要业务,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不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应收账款原直接转销法改成备抵法的属于政策变更。
方法归类: 追溯调整法“翻新”
未来适用法现在和以后用新政策
方法的选择
1.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处理方法的则照规定去处理即可;
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来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主动变更)在能切实可行地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时,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3.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
会计政策累计影响数
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对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但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未来适用法的: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财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保留原有的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并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再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虽然未来适用法不要求对以前的会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但应在会计政策变更当期比较出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并披露于报表附注。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政策变更无法分清时,应按视为会计估计变更来进行处理。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例如,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既包括不利的事项也包括有利的事项
调整事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发生的事项
对理解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现金股利只能在报表附注披露,不能做账务正式处理
调整=追溯调整
调整事项
(1)涉及损益的: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
(2)涉及利润分配事项的,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对于按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作利润分配的处理也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作整套的利润分配处理,而这所提的事项是指除正式利润分配分录外的调整情况。
(3)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应调整相关项目
(4)所需修改的报告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问题
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问题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通常是会计行为而不是税务行为,一般不影响应交所得税,所谓的影响也仅局限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影响。由此推论:
考虑所得税影响需满足的条件:
基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产生了新的暂时性差异。
1.如果该差错影响到了应税所得口径,则应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如果该差错影响到了暂时性差异,则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3.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则需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处理原则。
1.调整年报期间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条件:该调整事项影响到了应税所得口径;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情况:
调整事项影响到了暂时性差异。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发生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2.利润表的上年数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第一部分
1.发生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2.利润表的上年数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第一部分
1.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
2.年度利润表的当年数
3.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发生此业务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四类日后事项调整:差错更正加日后调整、日后期间退货加日后调整、资产减值加日后调整、或有事项加日后调整
董事会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属于调整事项
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生产车间固定资产的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
甲公司发现去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万元,金额较大。至去年年底,该生产设
备生产的已完工尚未对外销售。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最终只是一笔
借:库存商品
贷:累计折旧
典型的差错更正,属于调整事项。
建造合同,不管时间跨度是否超过1年,都应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处理。短于1年时,企业各个季度应该分别确认的收入,也需要运用完工百分比法处理。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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