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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igma
姐妹们,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出质是法定事项,无视合伙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且合伙协议也不得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出质。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定事项就三个,第一是出质,必须一致同意;第二是竞业禁止,第三是禁止将全部收益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其他都是可以先看约定,后一致同意。
另外别忘了合伙协议对于其他事项的表决还有一个全体合伙人一人一票过半数的表决方式,比如清算时可以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确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至于全体和其他,我觉得没必要抠字眼,因为如果关于这个表决的话,出质的合伙人会投自己的反对票吗?这时出质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就等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么
小小引申一下,如果关于全体和其他再做深究,那么合伙人对外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该是“全体”还是“其他”?很显然这个决议和出质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全体的话包括转让人本人吗?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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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别忘了合伙协议对于其他事项的表决还有一个全体合伙人一人一票过半数的表决方式,比如清算时可以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确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至于全体和其他,我觉得没必要抠字眼,因为如果关于这个表决的话,出质的合伙人会投自己的反对票吗?这时出质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就等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么
小小引申一下,如果关于全体和其他再做深究,那么合伙人对外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该是“全体”还是“其他”?很显然这个决议和出质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全体的话包括转让人本人吗?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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