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四、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机构
  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
  (一)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交所、深交所)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的重大问题。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考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13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