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沟通的对象   

项目

内 容

1.确定沟通对象的一般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与被审计单位治理结构中的哪些适当人员沟通,适当人员可能因沟通事项的不同而不同。在确定与哪些适当人员沟通特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利用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获取的有关治理结构和治理过程的信息。(例如: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法律结构、组织形式,查阅被审计单位的章程、组织结构图,询问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2.需要商定沟通对象的特殊情形:通常,被审计单位会指定其治理结构中相对固定的人员或组织(如审计委员会)负责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治理结构没有被清楚地界定,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清楚地识别适当的沟通对象,被审计单位也没有指定适当的沟通对象,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尽早与审计委托人商定沟通对象。

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

1.决定与治理层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通常,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就全部沟通事项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适当的沟通对象往往是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和人员。
(1)治理层的下设组织与治理层各自的责任。这种责任划分是确定适当沟通对象的直接依据。
(2)拟沟通事项的性质。
(3)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下设组织或个人是否有权对沟通的信息采取行动,以及是否能够提供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信息和解释。
2.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的情形。如果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注册会计师应当着重与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沟通。
3.需要与治理层整体沟通的特殊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与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沟通能够向所有负有治理责任的人员充分传递应予沟通的内容。

13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