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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



1.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明确的,对方一点头,这个合同就可以履行了的。内容不明确的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是特定人,非特定人都行,如在电视上做广告,不用征对谁。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注意:
1)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对方接受要约,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2)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注意:不管是要约还是承诺都是“到达”时生效。

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跟何时拆开无关。


3)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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