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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业会员资格申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会协字[1995]105号)、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会协字[1995]第41号)规定办理。
一、申请条件
1、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中国公民;
2、离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事其他行业工作或在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工作但从事专业时间不满两年的。
二、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由本人所在单位盖章的《非执业会员资格申请表》;
3、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的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包括材料上粘贴的);
7、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2、市财政局接到本人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并报省注协;
3、省注协对有关申请材料审查后,批准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报中注协、中评协备案;
4、批准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到省注协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5、非执业会员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8月。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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