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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 
  (2)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3)根据开户地点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本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根据规定的条件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
  1.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除了个人以外
  2.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3.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1)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印鉴卡片
  (2)开户银行审查
  (3)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
  (4)开立账户
  (5)签定协议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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