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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丫头
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学习完这一章,我明白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准则,以及前提是什么。我们必须遵循执业准则,如果违反了,就可能导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应有关注的不足,影响我们的执业质量,执业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业务准则主要为我们提供了执行业务时的技术水准,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而质量控制准则主要是为了保证我们的执业质量,出具适当意见的报告提出的一种管理的水准,但前提都是要保证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这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为上的要求,因此执业准则从不同的层面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准则,行为,管理,技术,我们首先要了解各个准则是干什么用的,有何影响。第一个问题解决
我们在承接业务的时候,首先要对业务环境进行一定的了解,看看我们有无承接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素质和时间,如果没有我们就不应该承接,其次我们应当进行风险测试,不得不进行而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程序。
第一节主要讲了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讲了什么叫做鉴证业务,以及满足鉴证业务应当具备的五个要素。鉴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对责任方负责的鉴证对象或者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以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的信任程度。从这里可以看出,要满足鉴证业务,首先要满足三方关系,即注册会计师,责任方,预期使用者,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却不是唯一的,如果不存在责任方以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则不构成三方关系,就不属于鉴证业务,委托方也有可能是责任方,或者是其他预期使用者。鉴证对象,鉴证对象是鉴证对象信息反映出来的内容,不同的鉴证对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通常来说定量的,客观的,历史的,时点的,获取的信息通常来说比较精确,注册会计师获取证据的说明性比较强,鉴证信息的保证程度就越高,鉴证对象的形式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获取证据的性质(方法)时间和范围,这里我们还应当考虑鉴证对象是否适当,不适当的鉴证对象可能会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如果在承接业务后发现鉴证对象不适当,应当根据影响重大和广泛程度出具保留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如果不适当的鉴证对象使审计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根据受到限制的重大和广泛程度出具保留和无法提出意见,在适当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解除业务约定。不同的鉴证对象有不同的标准,标准指的是注册会计师确认和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对同一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并不一定要选择同一个标准,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对于自身制定的标准,一般具有可靠性,中立性,相关性,完整性和可理解性,对于公开发布的标准,注册会计师通常不需要对标准的适当性进行评价,而只需评价该标准对具体业务的适用性 对于专门制定的标准,注册会计师首先要对这些标准本身的适当性加以评价。我们注册会计师对客户进行审计的时候,需要评价鉴证对象是否符合标准,因此我们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据是我们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来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在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鉴证业务风险(检查风险和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职业怀疑态度: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一种态度,包括采取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以及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就是我们不相信客户会出现舞弊,但是我们也不相信客户是诚信的,以一种职业怀疑的态度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审慎的评价和分析,不同的鉴证业务要求的保证程度也不同,因此采取的获取证据的程序也就不同,合理保证业务一般要求综合运用各种分析程序,而有限保证一般对获取证据的性质时间范围进行有意识的限制,运用简单的分析询问程序,但是无论是何种鉴证业务,只要发现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就要追加程序,支持其鉴证结论,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证据的时候,可能受到主观和客观情况的限制,这时候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视其情况,发表保留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证据得出结论后,应当出具适当情况的报告,这里就涉及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形式问题,对于直接报告业务中,一般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来说,注册会计师可以直接提及基于责任方的认定也可以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对于合理保证业务来说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高水平的保证,而对于有限保证业务来说是以一种消极的方式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有意义的保证;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基于责任方的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表示或者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或标准或鉴证对象存在不适当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以上五点就是鉴证业务必须满足的五个要素(三方关系 鉴证对象 标准 证据 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的时候,首先要看是否符合独立性和相关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满足鉴证要素(对象适当 标准适当 是否可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鉴证性结论 是否可以形成鉴证报告 满足合理性的目的)还要考虑管理层的诚信,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那注册会计师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时,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承接了业务,客户在合理理由下可以要求变更,比如业务环境的变化导致预期使用者需求的变化,预期使用者对该业务存在重大误解,但是如果是由于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则不应该变更,如果客户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再执行相关的鉴证业务,通常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在解除的时候,还应当考虑是否有义务向有关方面说明解除业务约定的理由。
在这里还经常会考到基于责任方认定和直接报告业务,满足基于责任方认定应当满足2个条件:1鉴证对象按照标准形成了鉴证对象信息2责任方的认定可以直接被预期使用者获取,直接报告业务可能存在责任方的认定,但是不会被预期使用者直接获取,因此通常存在以下不同点:(1)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
  (2)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能是责任方认定,也可能是鉴证对象。此类业务的逻辑顺序是:首先,责任方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形成责任方认定,注册会计师获取该认定;然后,注册会计师根据适当的标准对鉴证对象再次进行评价和计量,并将结果与责任方认定进行比较;最后,注册会计师针对责任方认定提出鉴证结论,或直接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无论责任方认定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能否获取该认定,注册会计师在鉴证报告中都将直接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3)责任方的责任不同。
  (4)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责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进而说明其所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
以上就是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相关知识,下面要讲的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首先我们要了解其目标和要素: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所有的业务,学习这里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要素进行填充学习法,把知识点填充进去。
要素: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人力资源;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制定起着终极责任,主任会计师应当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形成一种氛围。在承接业务的时候,我们应当强调质量的重要性,防止重商业利益而轻视业务质量;应当建立以提高业务质量遵循职业道德的晋升薪金制度,而不应该以业务收入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投入相应的资源建立质量控制准则,并形成文字记录,还应当进行领导层示范和信息传达,配置适当的质量控制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经验以及用于适当权限的人员)
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与质量控制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保证所以的注册会计师都能够遵循相关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对于鉴证业务来说还包括独立性原则
1领导层的示范2教育和培训3监控4处理(发现有违反的及时处理)
独立性原则的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
  2.具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不同层级人员之间相互沟通信息。
  3.获取书面确认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防范关系密切产生的不利影响。通常对于上市报表审计应当至多5年一次更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1.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
  2.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这里主要考虑有无利益冲突
  3.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可以有多种途径获得,审计人员可以从前任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客户的同行以及相关数据库等中搜索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认为必要,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利用调查机构对客户的经营情况、管理人员及其他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背景检查,并评价获取的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其次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其他事项:1.考虑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的影响;
  
2.
考虑接受业务后获知重要信息的影响;

  
3.
解除业务约定或客户关系时的考虑。 

4.人力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承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业务,并能够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
  1.招聘;
  2.业绩评价;
  3.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包括完成所分派任务的时间是否足够;
  4.职业发展;
  5.晋升;
  6.薪酬;
  7.人员需求预测。
5业务执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组的成员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明确告知审计目标,告诉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并监督项目组成员是否按照既定的程序做了,并对项目组成员出具的审计底稿进行复核,一般来说复核是组内复核,既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
咨询:对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以及争议进行适当的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出现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咨询程序,应当向哪些人员进行咨询,并且记录咨询形成的结论并由咨询人员签字。咨询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意见分歧: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会出现意见分歧,出现分歧是正常的,应当予以适当的记录和执行,但是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更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象的确定
  (1)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的审计;
  (2)规定适当的标准,对除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这里并不是针对所有业务,而是根据每个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一些标准,比如说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地方,舞弊的地方,违法的地方,集团审计)
6.业务工作底稿;
 (一)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要求——及时
  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60
  第二,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委托业务,出具多个报告的,应分别归档。
  (二)保密
  (三)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法律法规有更高的要求,还应保存更长的时间。
  (四)工作底稿的所有权——会计师事务所  
7.监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监控人员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可以事先告知项目组成员或者不告知,参与业务执行以及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再参与监控程序,检查的周期一般不应当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适时将缺陷及补救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另外这里补充一点: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字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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