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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雨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公开原则
2
.公正原则
3
.参与原则
4
.效率原则
(二)基本制度
1
.信息公开制度
2
.回避制度
这里所说的回避制度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如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以及执行公务回避均属于这一范畴。
《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在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进行检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如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其他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的,应当回避。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若执法人员不主动要求回避,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其回避的请求。
3
.行政调查制度
(1)调查权限
行政机关执行调查职能时,不能超出法定限度。
没有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签发传票,不得要求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或报告等,不得强行进行检查、查问和其他调查活动。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和检查时,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界限范围,不得侵犯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利和人格尊严。
(2)调查程序
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应当遵守有关单行行政法律法规程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
7
日内
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4
.告知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5
.听证制度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制度不仅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中也同样适用。如在价格决策中亦适用。
6
.行政案卷制度
行政案卷制度,又称案卷排他性制度。行政案卷制度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7
.说明理由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8
.教示制度
教示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
(1)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向什么机关提出法律救济以及请求获得法律救济的法定时限;
(2)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法律救济的法定方式,如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
(3)行政机关如不履行该教示程序,应当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
9
.时效制度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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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正原则
3.参与原则
4.效率原则
(二)基本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
2.回避制度
这里所说的回避制度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如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以及执行公务回避均属于这一范畴。
《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在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进行检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如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其他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的,应当回避。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若执法人员不主动要求回避,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其回避的请求。
3.行政调查制度
(1)调查权限
行政机关执行调查职能时,不能超出法定限度。
没有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签发传票,不得要求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或报告等,不得强行进行检查、查问和其他调查活动。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和检查时,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界限范围,不得侵犯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利和人格尊严。
(2)调查程序
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应当遵守有关单行行政法律法规程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4.告知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5.听证制度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制度不仅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中也同样适用。如在价格决策中亦适用。
6.行政案卷制度
行政案卷制度,又称案卷排他性制度。行政案卷制度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7.说明理由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8.教示制度
教示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
(1)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向什么机关提出法律救济以及请求获得法律救济的法定时限;
(2)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法律救济的法定方式,如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
(3)行政机关如不履行该教示程序,应当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
9.时效制度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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