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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法律效果并非归属于行为人自身,而是由被代理人承受,故法律要求行为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法通则》只承认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而不包括以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但是《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承认了隐名代理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以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此属于代理的例外情况。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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