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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总结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比例
2.
为合并进行发生的
审计
、法律服务、评估
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无论是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若是发行股票作为对价取得的股票投资,则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票溢价中扣除;若是发行
债券
作为对价取得的股票投资,则交易费用是计入到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体现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中)
3.
长投初始成本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理原则:不按公允价值调整,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形成商誉。
合并方不确认付出资产的处置损益(这是与非同一控制下会计处理的关键区别)
4.
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5.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会计处理
6.
发行权益性
证券
作为对价的,应按所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注意: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与同一控制会计处理相同)
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计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要确认付出资产的处置损益(与同一控制下会计处理的关键区别)1)存货作为销售处理,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3
)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
)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
控股合并方式下
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
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
在个别报表上不予确认,合并报表中要反映
以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四种情况中除“对子公司投资”之外的其他三种情况: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即应收股利)处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1.
适用范围
1
)控制的子公司
2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公允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
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利时,不再区分是否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
被投资方期末实现净利润或亏损不做帐务处理
4.
企业应按照资产减值对期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1.
适用范围
1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
明细科目
A
、成本
核算初始成本或追加成本
核算入账价值的调整(初始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不调整,反之初始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调整)
B
、损益调整
1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或经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①投资时点的调整②内部交易的调整
2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3
)超额亏损的确认
注意: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将其账面价值冲减至零。
C
、其他损益变动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成本法转权益法之追加投资
第一种:追加投资持股比例上升5%→20%
1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a.
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
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a.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b.
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
3.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
a.
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
b.
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
c.
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
成本法转权益法之处置投资
第二种:处置投资而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即丧失控制权80%→40%
××
对于处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在个别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下列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原取得剩余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取得剩余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之多次追加形成合并
(一)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包括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也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或金融资产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
(1)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中:
①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②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③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2)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之收回投资
第二种: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40%
→1%
因收回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1.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计提减值,计提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2.
其他三类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的减值,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处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
一般处置
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还应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2.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
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1)对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
(2)对于剩余股权:
①控制的成本法→不能够控制的成本法: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②控制的成本法→金融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
③控制的成本法→权益法: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追溯)。
附件一: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项目
投资时点
顺流、逆流交易
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投资日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
×
当期出售比例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
×
(
1
-当期出售比例)
在后续期间,实现销售,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
×
当期出售比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
/
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
/
预计使用年限)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资产售价-资产成本)
/
预计使用年限
×
(当期折旧、摊销月份
/12
)
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
/
预计使用年限
×
(当期折旧、摊销月份
/12
)
注:上表中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一项,对于
“
顺流、逆流交易
”
来说,是指一方将存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给另一方,另一方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使用;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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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总结
2.为合并进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无论是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若是发行股票作为对价取得的股票投资,则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票溢价中扣除;若是发行债券作为对价取得的股票投资,则交易费用是计入到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体现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中)
3.长投初始成本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理原则:不按公允价值调整,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形成商誉。
合并方不确认付出资产的处置损益(这是与非同一控制下会计处理的关键区别)
4.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5.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会计处理
6.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应按所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注意: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与同一控制会计处理相同)
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计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要确认付出资产的处置损益(与同一控制下会计处理的关键区别)1)存货作为销售处理,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3)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
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
在个别报表上不予确认,合并报表中要反映
1)控制的子公司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公允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利时,不再区分是否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被投资方期末实现净利润或亏损不做帐务处理
4.企业应按照资产减值对期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明细科目
A、成本
核算初始成本或追加成本
核算入账价值的调整(初始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不调整,反之初始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调整)
B、损益调整
1)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或经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①投资时点的调整②内部交易的调整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3)超额亏损的确认
注意: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将其账面价值冲减至零。
C、其他损益变动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a.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a.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b.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
a.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
b.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
××对于处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在个别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下列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原取得剩余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取得剩余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包括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也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或金融资产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
(1)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中:
①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②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③达到企业合并前持有的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2)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40%→1%
因收回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2.其他三类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的减值,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处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还应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1)对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
(2)对于剩余股权:
①控制的成本法→不能够控制的成本法: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②控制的成本法→金融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
③控制的成本法→权益法: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追溯)。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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