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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juan718
2012年1月20日
4.
利息费用(注意计算公式,单选)
(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
3
)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①
标准之一: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金融企业,为
5:1
;其他企业,为
2:1
。
②
标准之二: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资比例未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
③
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4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2011年考过税代简答题,还结合了个税)
①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扣除。
②
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a.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b.
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5.
借款费用
(
1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
2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
l2
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7.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
【解释
1
】计提依据范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解释
2
】必须计算
2
个标准
扣除最高限额
实际发生额
×60%
;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
实际扣除数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
60%
孰低原则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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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息费用(注意计算公式,单选)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①标准之一: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②标准之二: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资比例未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③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2011年考过税代简答题,还结合了个税)
①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扣除。
② 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a.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b.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5.借款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1】计提依据范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解释2】必须计算2个标准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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