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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二节
(一)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例8-3】某上市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 000万元。2007年年末的股本为8 000万股,2008年2月8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0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完成后总股本变为16 000万股。2008年11月29日发行新股6000万股。
   [答疑编号1515080201]
  『正确答案』
  年内有两次股数变动:一是10股送10股(资本未变动);二是发行新股(资本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8000 6000*1/12)=1.52(元/股)

现在关键是找出分母啊,(1)发行新股应按照时间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加到分母)。回购股份也应按照时间进行加权计算(从分母中减去)。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作为资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数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可以直接计入分母。


【总结】股数变动有两种情况:一是资本变动的股数变动;二是资本不变动的股数变动。资本变动时,股数变动要计算加权平均数;资本不变动时,不计算加权平均数。

这里我怎么看出资本有没有变动?发行新股是不是就是资本变了,不是很明白?






1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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