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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存 货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近三年主要体现在客观题题型中,分值在2分左右;但作为基础知识也可能会在计算题、综合题中出现。
工业企业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包括:
  (1)购买价款:发票中的金额;
  (2)相关税费:计入存货的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关税;
  (3)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a.运杂费: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员差旅费不计入成本)
  b.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注意1:由于发生合理损耗会使存货的单位成本提高。
  注意2:入库前发生的不合理的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如果是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冲减存货的采购成本,如果是意外原因(地震、台风、洪水等)导致存货发生的损耗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尚待查明原因的首先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再作相应处理。
  c.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计入存货的入账价值。

注意3:入库以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保管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中。
  注意4:商品流通企业的特点: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例题3·会计处理题】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10年3月22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甲企业按照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答疑编号1519020103]
『正确答案』
  (1)假定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运到并已验收入库(单料同到)。
  据此,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2)假定购入材料的发票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经银行转账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单到料未到)
  则甲企业应于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途物资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在上述材料到达入库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400 000
    贷:在途物资             400 000
  (3)假定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60 000元。(料到单未到)
  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6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60 000
  4月初将上述会计分录原账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60 000
    贷:原材料              360 000
  在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存货成本的确定:
  (1)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或实耗成本(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2)加工费用;
  (3)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按照加工费用收取17%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来讲是销项税,而对于委托方来讲是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就要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4)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①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消费税就应该计入存货成本;
  ②如果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

比如有些轮胎制造企业,该企业的轮胎(内胎)可能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那么委托加工的轮胎(内胎)收回以后用于轮胎(外胎)的生产,而轮胎(外胎)还要交消费税。所以在委托加工轮胎(内胎)的过程中交纳的消费税就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等到卖轮胎(外胎)的时候交纳的消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方,此时原来收回委托加工的轮胎(内胎)计入借方的消费税自然就可以抵扣了。
【例题4·会计处理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答疑编号1519020104]
『正确答案』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注:组成计税价格=(发出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 000×10%=3 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 000×17%=1 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10 000(7 00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       27 000(20 000+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     30 000(20 000+1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30 000
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只有存货才会涉及可变现净值
(3)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原材料(重点)。
  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材料是否计提准备,应该与产品的可变现净值结合起来。当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下,材料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当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即使材料的市场价格低于材料成本,也不用计提准备。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1.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表上看不到,是反映在“存货”项目中的,体现的是账面价值。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意:不是所有资产的减值准备均可以转回。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般不允许转回

1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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