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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所谓计税工资标准纯属伪概念
其次,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项目,其支付并不影响所得税额,所以计税基础就是账面价值200万元
关于所谓计税工资170万元,和本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200万元,系永久性差异,不关所得税会计的事

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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