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社区首页
※海豚心※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一)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
.固定资产原价
2
.预计净残值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二)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
原来的
暂估价值
,但
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4
.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1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会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
尚可使用年限
内计提折旧;
2
)
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处于
更新改造
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不再计提折旧
。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6
.因
大修理
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照提折旧
。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
预期实现方式
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
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
,
不得随意变更
。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
年折旧额=(原价-累计折旧)×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考虑净残值):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3)年数总和法
(年限合计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1+2 ... n)
(
其中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n(n 1)/2]
【总结】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区别: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基数在变化,折旧率不变,不必段计算;
年数总和法
是基数不变,折旧率在变化,必须分段计算。
区别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公式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
×
2/
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没有方法转换问题
折旧基数不同
逐年递减
固定资产净值=原价-折旧
固定不变
应计提折旧额=原价-净残值
折旧率不同
固定不变
2/折旧年限
逐年递减
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
是否分段计算
不必分段计算
必须分段计算
净残值处理方法不同
没有改用直线法下折旧的各年,不用考虑净残值;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时应该考虑净残值。
各年均应考虑净残值。
(四)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
【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
【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当会计年度和折旧年度不一致时,计算某会计年度内应计提折旧额,可以先计算出折旧年度内应计提的折旧,然后再按照会计年度所占折旧年度的月份比例来计算。
(五)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1
.(年末复核)企业至少应当于
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
。
2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如果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如果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也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3
.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1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2
.后续支出处理原则:
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1.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
账面价值
扣除
。
2.
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
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
4.
【新】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
大修理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
可以计入
固定资产
成本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
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
会计处理:
1.
更新改造时(此时停止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4.
替换
原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同时
扣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
。
(1)
安装新设备
(2)被替换部分:
借:在建工程
借:营业外支出 (被替换减变价后帐价)
其他应收款
(被替换变价收入)
贷: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3.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时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
另外两种情况
(1)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
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的余额减去相关折旧后的差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以
经营租赁方式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
改良支出
,应予资本化,作为
长期待摊费用
,合理进行摊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了改良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在
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
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1.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3.
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若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
,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
(
1
)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
2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
资产处置一般通过
“
固定资产清理
”
科目核算。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注】
固定资产的处置
不包括盘亏固定资产
:
1.
如果盘亏固定资产,应通过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科目核算;
2.
如果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不需要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到
“
固定资产清理
”
科目。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
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等
3.
取得变价收入、残值收入、保险赔款收入
借:银行存款
(变价收入)
原材料
(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清理完毕,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
正常损失
)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
非正常损失
)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若属于
筹建期间
的清理损益,则计入
管理费用
。
三、
***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非流动资产
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
1
)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
2
)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
3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处置组——是指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组,该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部分。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08
号
――
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应当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3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当“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时不需要计提减值
。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4
.企业应当在报表
附注中披露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
1
)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
2
)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四、固定资产的盘亏
1
.固定资产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盘亏帐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原值)
2
.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
(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
无法查明原因
)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五、固定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1.
初始确认时,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2.
后续计量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折旧(会计)-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收)
3.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差异的原因
①折旧
方法
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企业可以根据消耗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包括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
税
法——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外,一般税法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
②折旧
年限
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企业按照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估计确定;
税
法——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③
计提减值准备
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可以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下降;
税
法——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不会随减值准备的计提发生变化。
4.
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要点】
1.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
处理。
2.
双倍余额递减法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才考虑净残值
,但每期要以
期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作为折旧基数;年数总和法是以“原价-预计净残值”作为固定的折旧基数,一直都要考虑净残值。
3.
企业以
经营
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
改良
支出应计入
长期待摊费用
。
4.
企业
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
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在
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
5.
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入帐价值
=原固定资产帐价+后续支出-被替换部分帐价
6.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装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在
“
固定资产
”
科目下单设
“
固定资产装修
”
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
“
固定资产装修
”
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8.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
“
长期待摊费用
”
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9.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
10.
对于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如果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
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2.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3.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
从而适应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
,
同时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14.
维修保养期间应当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15.
更新改造时被替换部件的账面价值应当终止确认;替换部件的成本应当计入设备的成本;发生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
16.
固定资产盘亏产生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发生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之和入账
19.
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
20.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重新预计的净残值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原价
2.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1)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2)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6.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2.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直线法)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考虑净残值):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年限合计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1+2 ... n) (其中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n(n 1)/2]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基数在变化,折旧率不变,不必段计算;
年数总和法是基数不变,折旧率在变化,必须分段计算。
区别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没有方法转换问题
固定资产净值=原价-折旧
应计提折旧额=原价-净残值
2/折旧年限
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 【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1.(年末复核)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如果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如果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也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
2.后续支出处理原则:
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新】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更新改造时(此时停止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4.替换原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扣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
(1)安装新设备
(2)被替换部分:
借:在建工程
借:营业外支出 (被替换减变价后帐价)
其他应收款
(被替换变价收入)
贷: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时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的余额减去相关折旧后的差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了改良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2.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3.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若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2.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注】固定资产的处置不包括盘亏固定资产:
1.如果盘亏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2.如果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不需要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银行存款 (变价收入)
原材料 (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完毕,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正常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若属于筹建期间的清理损益,则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处置组——是指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组,该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部分。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0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应当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时不需要计提减值。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盘亏帐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原值)
借:其他应收款 (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收)
①折旧方法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企业可以根据消耗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包括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
税
法——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外,一般税法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
②折旧年限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企业按照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估计确定;
税
法——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③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会计准则——可以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下降;
税
法——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不会随减值准备的计提发生变化。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1.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才考虑净残值,但每期要以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作为折旧基数;年数总和法是以“原价-预计净残值”作为固定的折旧基数,一直都要考虑净残值。
3.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4.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5.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入帐价值=原固定资产帐价+后续支出-被替换部分帐价
6.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装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8.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9.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
10.
对于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如果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
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2.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3.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应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同时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14.
维修保养期间应当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15.
更新改造时被替换部件的账面价值应当终止确认;替换部件的成本应当计入设备的成本;发生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
16.
固定资产盘亏产生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发生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之和入账
19.
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
20.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重新预计的净残值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