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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支的内容

1.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2.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债务重组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和非常损失等。


  三、所得税费用
  1.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1)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2)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应根据所得税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应交所得税加以调整计算后,据以确认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

  四、本年利润的结转
本年利润的结转步骤:
  第一步:将各项收入收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
  第二步:将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
  第三步:结转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
  第四步: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当期净利润或净亏损)结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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