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①退休职工的费用-------退休职工的工资由当地社保部门负担,假如企业要再列支相关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但能不能税前扣除,目前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我个人的意见是有可能列为与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

②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可以据实扣除。

③职工劳动保护费-------单独在职工薪酬中核算,可以据实扣除。

④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单独在职工薪酬中核算,可以据实扣除。


⑤职工的学习费-------符合规定的,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核算。

⑥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在职工薪酬中核算。

以上项目,只要与企业应税收入相关的,可以税前扣除,本规范的目的一是统一工资核算口径,二是为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提供良好的计征基数(因为有的企业在福利费中列支,可能偷漏个税)

15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