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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三项经费不能计提,根据实际发生列支,且不能超过工资总额一定比率。
如果存在前期计提的教育经费余额,那么本期先冲减前期,多余的在本期管理费用中列支。
08年发生8万,则要先冲减前期余额5万,剩余3万走本期管理费用,本期税务认可的费用3万(假设不考虑工资总额),纳税调增11-3=8万元。

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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