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详细]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有关发票作废条件的规定,超过9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可以做作废处理,不可以退回重新开具。 ...[详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详细]
答: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详细]
公司是销货方,开给客户的发票由于财务人员变动交接失误,即将超过180天对方拒绝接收,现在想开红字发票,是否可以?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详细]
我们月底认证了进项发票,但是对方单位要收回作废,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详细]
1、联网电脑, USB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查询平台网站(); 2、通过平台中 “发票勾选”,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详细]
根据国税函(2003)7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详细]
问:我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后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是否可以将发票退回销售方作废后重新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详细]
问:超过180天认证期就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了吗?答:企业取得增值税慎用发票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能会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按规定可以进行抵扣,二是不需抵扣。对要抵扣...[详细]
发票作废是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那么,发票作废都有哪些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呢?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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