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详细]
【问题】 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案】 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购买股权应认定...[详细]
营改增后,金融服务及金融企业的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一、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详细]
财会「2016」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详细]
我公司将闲散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注:只保本金,收益不保,为浮动收益)到期后产生的资金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需缴纳增值税,...[详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详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详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详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条一项:试点...[详细]
利息在实际生活中,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营改增这个鸿篇巨制下,对利息也有很多的细节规定。贷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吗?...[详细]
金融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货币和信用的授受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与回笼,货币资金的存入与支取,信贷资金的发放与偿还,企业之间...[详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514号 )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在对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时,政策执行不一,...[详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详细]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详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详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详细]
“营改增”前企业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兼营,金额分别列示的,按各计适用的税计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的范...[详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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