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免税规定? 【答案】 营改增后免税项目如下: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详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详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详细]
2014年2月,香港母公司将一项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专利使用权,转让给该化工企业,收取技术转让费100万元。该化工企业财务人员咨询:如果香港母公司的技术...[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详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详细]
2016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详细]
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7月期间不需要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详细]
5月1日,营改增扩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与老百姓关联大的就是生活服务业,尤其以吃饭、住宿为关切。对于...[详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详细]
问:我企业现有一项技术要进行转让,请问是属于增值税范围还营业税范围? 技术转让是否免征增值税?是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技术转让收入所得税方面有何...[详细]
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 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详细]
其中,古旧图书销售收入1200万元、餐饮业收入1500万元,销售外购货物3500万元,外购货物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金为460万元。由于无法划分用于免税货物、非增值...[详细]
利息在实际生活中,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营改增这个鸿篇巨制下,对利息也有很多的细节规定。贷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吗?...[详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详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终于正式出台了,当然任何政策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纵观试点实施办法及其附件的内容,很多政策既熟悉又陌生,现将...[详细]
问:“营改增”技术转让申请免征增值税后,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详细]
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 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详细]
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不陌生。但是零收入就做零申报吗?没有应纳税款和零申报是一回事吗?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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