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 | 清单申报 | 专项申报 |
包括内容 |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 清单之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
报送资料 | 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根据25号文要求报送其他资料 |
具体资料描述 | 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 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
需要中介机构出具资产损失专项报告! |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不需要前置审批!) |
损失发生方式 | 实际资产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 |
具体内容 | 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 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
例如: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
税前扣除的条件 | 1.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1.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
2.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法定资产损失 |
1.在申报年度扣除; 2.需专项申报 |
专项申报 |
课程形式:
25小时录播(90天不限次收听)+12小时直播(核心内容重点讲解+税务新政及时更新+答疑互动)
本课程设计主线:
本课程以实战应用与职业晋升为目标,为培养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财务人员而开设。首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政策及会计核算进行专篇讲解,在此基础上,以房地产开发流程为主线,讲解公司设立、临时设施、工程开发、房屋销售、工程竣工、收益分配及公司注销的全流程财税处理,同时结合财务岗位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对房地产行业合同签订及票据审核要点进行解读。除财税理论外,本课程还包含了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佐之以三十余个精彩案例的细致剖析,以期帮助学员建立处理财税问题的系统性、全局观及税务思维,使学员达到听后即懂、学后即用、全面提升职场竞争力的效果。
课程大纲:
课程体系
主要内容
课程收益
欢迎参与
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