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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们“逃税”,关你我的事儿!
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事儿,想必大家都看到了。事件的焦点在于范爷通过“阴阳合同”逃税,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江苏省地税机关开展调查。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有范爷的粉丝表示,即便人家逃税了,关你们吃瓜群众啥事儿?
这篇文章要说的就是,“冰冰”们“逃税”,关每一个吃瓜群众的事儿!
先来看看明星们的收入如何纳税。
1.明星受雇于公司,获得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明星拍摄作品取得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适用20%~40%税率。
3.明星对外投资取得股息红利,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纳税,税率20%。
4.明星成立工作室,即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5.明星出书获得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纳税,实际税率14%。
6.明星肖像权获得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纳税,税率20%。
7.明星出售股权、房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20%。
8.明星出租房产,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纳税,税率20%。
9.明星获奖,按照“偶然所得”纳税,税率20%。
如果范爷拍电影获得1000万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税率40%。显然,她不愿意按照这种方式来交税,于是专业人士会建议她成立工作室,甲方将钱打入工作室账户,根据上述第4条,独资企业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5%~35%。
但是!这事儿还没完。根据财税[2000]91号文和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率就是0.5%~3.5%。在这种模式下,明星成立工作室的综合税负有多少呢?增值税3%,如果有地方税收优惠,比如地方留存部分(50%)奖励50%-70%,则增值税实际税率1.95%,加上城建和教育费附加0.36%,综合税负在5.81%左右。
不到6%,这就是收入过千万的明星们可能面对的税负。而月工资7000元的人,面对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就已经是10%了!
看到这里,你还觉得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么?
但这事儿才刚刚开始。因为即便是只有6%,根据崔永元的爆料,范爷还签了“阴阳合同”,桌子底下不给人看的那份“阴合同”上约定的钱去哪儿了,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不是为了逃税,干嘛要签“阴阳合同”呢?请给我们一个完美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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