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概述:公司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从国外进口货物加价销售给客户,客户为非保税区的国内企业,客户因为有相关政策扶持办理了关税、增值税的减免(按销售合同金额),货物从国外进入保税区时免税。
问题1:如何定性业务性质?属于货物销售还是贸易代理?
问题2:如果定性为货物销售,无进项税,如何缴纳增值税?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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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