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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活动如何界定?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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