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四月刚接手的一家企业,发现账面上的增值税和申报表上不一致,申报表上数据如上,
企业今年1-3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本月数栏,3月的销项税199501元,3月的进项税522377元;
1-3月累计数栏,销项税1478534元,进项税981517元,期末未交税栏103768元(延期到今年10月纳税)。
提示,1月销项多,应交增值税833020元,在2月缴纳了;2月和3月都是进项多,不用交税。
1-3月已交税957937元:包含1月的增值税833050元,包含去年10月的一半增值税,包含去年12月的一半的增值税
另,今年3月份收到税务局退税了43万,4月份也收到税务局的增量留底退税,
请问大家,这个申报表上,1月有税,2月3月有留底,所以4月退的应该是这两个月的增量留底税,但是3月退的43万又是怎么回事呢?因为账面上显示去年是有欠税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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