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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税申报中个人负担部分所属期的问题

随之而来 三星青藤勋章

我有个小小的问题讨论下,就是有关企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正常社保是单位是单位交当月的,而发放工资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本月实发工资(所属期是6月份=上月应发工资-上月单位交社保个人负担部分-个人负担所得税、

如七月份交的社保是按新社保基数交的,比方说401

6月交的社保还是按老社保基数交的,比如说是390

七月份发放的工资是6月工资 7月实发工资(所属期是6月份)=6月应发工资-6月单位交社保个人负担部份-个人负担所得税

这样在申报个税时,个人负担社保部分同样是按所属期6月来确定吧。不是按申报期7月份来定吧


大家认为我分析的有理由吗?欢迎讨论

2139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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