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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新的公告,没有说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如何计算征收所得税。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执行?

1154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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