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的问题(实在是不清楚B企业的 请帮忙看看)
下面是官网上下载的关于“残保金征缴流程”中ppt的一页 实在是没明白 望各位神通广大的网友帮忙看看 谢谢!!!假设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万元
A企业
在职职工100人,年平均工资4万,安排普通残疾人1人。
保障金年缴纳额=(100×1.6%-1)×4=2.4万
B企业
在职职工100人,年平均工资10万,安排普通残疾人2人。
保障金年缴纳额=(100×1.6%-2)×10=0
C企业
在职职工100人,年平均工资10万,安排普通残疾人1人。
保障金年缴纳额=(100×1.6%-1)×8=4.8万
D企业
在职职工100人,年平均工资4万,安排特殊残疾人1人。
保障金年缴纳额=(100×1.6%-2)×4=0
问题是在于B企业 社平均工资是按2倍为限 超过2倍 按两倍,未超过按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
B企业没明白为什么是按照10万 不是按照8万呢?不是超过了吗?
ps:我问了会计学堂的老师,这位老师跟我回复是因为残疾人人数超过了一人 所以按照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我问这位老师为什么是这样的 有什么依据 是哪个政策有这条规定我没看到吗 结果 到现在这位老师也没回复我 感觉好不专业啊
望各位网页踊跃回答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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