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大家
关于月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结转事项
月末分录如下:
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红字表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红字表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请问如上(一)的分录是否正确?
二、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请问如上(二)的分录是否正确?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的借贷方是否能串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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