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大家好,我是正在逼自已主动学习,并喜欢分享的米丽。每天进步一点点,离你想要的生活更近一步。


米丽财税小课堂

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单位对退休人员反聘个税的问题都是如何操作的?是按劳务扣除800元后再按20%,还是按工资薪金按月扣除5000元/月,后按相应税率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01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02

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03



04

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务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心态积极的人,总能把平淡的生活过成诗;

心态不好的人,生活再优渥,日子也会过得荒芜。





—— 米丽财税小课堂 ——

微信:Milicaishui 微博:米丽mili

如果你想学习更多财务知识请扫码关注米丽


1294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5)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