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股权投资交流
153****6200
网各位大拿能给提供建设性意见:
本公司为投资人(A公司),增资另一家公司(B公司)2500万,占股10%,同时A公司从B公司采购货物,B公司给A公司开具发票;合同约定,在货款低于2500万时,A公司无需向B公司支付货款,超过2500万后,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基于以上内容,财务上应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有那些相应的政策依据?
510人看过
3年前
暂无评论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