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建筑业的混合销售问题

公司是生产建材的制造企业,同时接一些工程类业务。这些工程中使用的一部分建材是公司自己生产的。
和客户签订的是工程合同(规定开票税率9%)
我想咨询各位:
1.这样的业务是否需要从高(13%)缴纳增值税。
2.如果分别核算货物销售业务和工程服务(合同分开签订),分别开具货物发票和工程服务发票,是否符合税法要求。





800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