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数据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申报的数据推送的信息,数据不可动,这里不得不感叹金四系统的强大,残联、社保、银行、工商、土地局、上下游企业……无缝衔接啊!不知其他省份是什么情况,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下。如果企业需要缴纳,系统会自动带入数据,直接申报即可。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句话简单概括是:30人以下免征,超过30人分档缴纳,而且还有50%或90%的折扣。
具体的公式是: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x (50%或90%)
注意公式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
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全年工资3650460元,在职人数为60人,年平均工资为60841元,当地的残疾人安排比例为1.5%,分析:就业比例在<1%,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单位人均工资没有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单位人均工资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x (50%或90%)=(60*1.5%-0)*(3650460/60)*90%申报报表的具体数据如何填写
1.申报表中序号4(须填写)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若是2019年以前登记的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即为2018年度实际全年工资总额; 若是在2019年中间成立的单位,需将实际工资总额换算成全年工资总额。2. 申报表中序号5(须填写)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有劳务派遣人员的需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3. 申报表中序号6(全省统一比例)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4. 申报表中序号7(数据由残联提供)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该数据为残联部门传递至税务系统的安置残疾人年审数据,若对该数据存在疑问,请与当地残联联系。5. 申报表中序号8(系统自动计算)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