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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取得离职补偿金计算个税问题

请教一下大家: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这里所指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年平均工资还是月平均工资呢?比如说北京企业的离职员工月工资18000元,给他补了3个月的补偿54000元,这个需要交个税吗?

1013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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