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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水产养殖企业,今年年初成立,工商注册200万元,实缴资本也是200万元。由于工商未完成注册,银行未开设公户,因此前期资金支付均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共123万元且没有相关的发票、收据等,只有银行流水。工商注册完成后,开设好银行账户,将余款77万元汇入公户。请问:现有工商注册和税收政策,以及123万元支付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确认实收资本-现金123万,会有税务风险吗? 这家公司股东共4名,出资比例分别为A占53%、B占32%、C占10%、D占5%。前期现金投资款123万元,A出87万,B出资20万元,C出资13万,D出资3万元,后期应出资比例要求,补充出资款到银行,A补19万,B补44万,C补7万,D补7万。现公司会计认为:没有收到发票支付现金投资款,不能算作实收资本,税务上有风险,拟将现金收入款123万元,充当现金投资款123万元。请问这样的操作,公司整体价值会减少123万元,个人股东除了因此而减少实际投入额,还会有什么的利益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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