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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分享】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破解暨所得税汇算应用

【经典案例分享】《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破解暨所得税汇算应用》委托贷款

      单位20191月通过建行向某房地产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亿元,双方签借款合同年利率18%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上浮利率10%),银行只负责放款、收息,并为借款单位开收取利息单据。同时按利息收入向委托人收3%手续费。

      
      房地产公司付借款利息能否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
     分析:委托贷款中,银行不是贷款主体,只是中介人从事代理服务收入仅限手续费收入代收利息要作其他应付款。从事贷款业务主体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取得利息应计其他业务收入——融投资业务收入委托贷款性质上不属金融机构贷款,应属非金融机构贷款 全年应税前扣除利息=200,000,000×【(6%×(110%)】=13,200,000

716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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