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注意!固定资产不要再参考 2000 元的标准啦!!!
公司购买的打印机低于2000元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在群里,我看到有小伙伴说2000,2000以上的就需要按照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折旧,也有人说5000,更有人说500万,越说越猛,那他们说都2000,5000 又是500万这些标准都是啥意思呢?《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从上述可以看到,不管是《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标准上都没有具体说明固定资产金额的标准是多少。是否按照固定来核算还是要看持有目的和使用寿命。那没有了金额限制,是不是只要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为生产经营持有的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呢?这还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定,比如我是大型企业,如果把所有使用周期超过一年的设备、器具都按照固定资产核算,那么无疑会增加核算难度,而数量巨多的小设备对公司整体的报表利润影响也微乎其微,不符合成本效益性原则。所以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候,只要符合企业本身经营规模,能较为真实反应企业经营,其实都是可以的。这类企业完全可以定一个相对高的金额,而未超过此金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可。其实这个5000、500万都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税收优惠政策未必反映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消耗方式,我们也不应该以税收政策来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固定资产标准还是的参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