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我目前在一家小工厂任财务。工厂每个月需要购买多种原材料,通常都是先付款,材料当月或者下月初到,发票要等到延迟一两个月才收到。
这种情况下,目前公司的流程是:1.付款时,采购员填写《支付证明单》及采购申请单,财务付款
2.因材料种类多,月末由仓管员打印全部的入库单及出库单,财务按材料种类一次性入库、出库
3.因为发票未到,材料入库的单价先暂估,账务入借:原材料(不含税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XX公司) 借:预付账款-预付货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4.下个月发票到,由采购员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发票。 财务冲账,借:应付账款-暂估(XX公司)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行税额 贷:预付账款-预付货款(XX公司)
5.如果发票当月到,就把发票直接附在《支付证明单》后面。
问题:1.这种操作流程有没有问题??会计科目有错误的不?
2.采购员认为:《支付证明单》与《费用报销单》性质是一样的,如果两种单据都填,代表要申请付款两次,重复了。坚决要求同一笔采购,只填写《支付证明单》,待发票收到后,手写发票号、金额、经办人等信息,然后附在发票后面,不再填写《费用报销单》。这种操作是否可行??
3.《支付证明单》与《费用报销单》究竟怎样使用才是比较正确的??网上各种说法都有,好乱啊。
请各位讨论,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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